特種設備問題問答 一 |
發布日期:2022年01月17日 瀏覽次數:308 |
一、什么是特種設備? 特種技術設備是涉及企業生命質量安全、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和設施的總稱。 其中有兩個基本特征:一是涉及到生命安全。其次,它更危險。 國際上稱為:“潛在危險設備”;“危險設備”;“特定危險設備”。 應納入國家監管范圍的原則:一是對群體造成傷害;二是對他人造成傷害;三是會產生更大的社會影響。 一般在生產領域,我國安全監管納入的特種設備有三類:承壓設備,即鍋爐、儲氣罐,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。 二、特種設備檢驗周期 1. 鍋爐 外部進行檢驗:每年可以檢驗1次。 內部檢查:每2年檢查一次。 超水壓試驗:每6年檢查一次。 2. 壓力容器 汽車罐車,鐵路罐車,罐車集裝箱 年檢:至少每年一次。 全面進行檢驗:安全管理狀況不同等級為1級、2級的,汽車運輸罐車每5年至少可以檢驗1次,鐵路罐車每4年至少需要檢驗1次,罐式集裝箱每5年至少一個檢驗1次。 對于第3類,汽車罐車至少每三年檢查一次,鐵路罐車至少每兩年檢查一次,罐車集裝箱至少每兩年半檢查一次。 耐壓試驗:每6年檢查一次。 3. 氣瓶 含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應每兩年檢查一次。 裝有一般氣體的氣瓶應每3年檢查一次。 盛裝惰性以及氣體的氣瓶,每5年檢驗1次。 液化石油氣鋼瓶,按國家標準問題進行分析檢驗。 使用中的YSP-15、YSP-10、YSP-5.0、YSP-2.0、YSP-0.5鋼瓶,從生產之日起第1次至第3次檢驗周期為4年。 第四次檢查周期為3年; Ysp-50汽缸,每3年檢查一次。 車輛液化石油氣每五年檢查一次。 4. 壓力管道 5. 長輸管道 年檢: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查,綜合檢查當年可不進行年檢。 綜合檢查:新建管道一般是投入使用后3年內的首次綜合檢查。 6. 公用管道 年檢: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查,綜合檢查當年可不進行年檢。 綜合檢驗:GB1-ⅲ級亞高壓燃氣管道綜合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8年;GB1-ⅳ級亞高壓燃氣管道、中壓燃氣管道和GB2級燃氣管道的綜合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12年;PE管或鑄鐵管的綜合檢驗周期不超過15年。 7. 工業管道 綜合檢驗:安全等級為一級、二級的,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。 安全管理狀況進行等級為3級的,檢驗一個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。 安全狀態等級為4級的,予以廢止。 Gc1和 gc2級壓力管道的檢查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,根據風險檢查結果的檢查周期一般不超過9年。 GC3管道的綜合檢測周期一般不超過9年。 8. 安全閥 固定壓力容器用安全閥 安全閥一般企業每年需要至少一個校驗1次。對于我國彈簧可以直接截荷式安全閥,在滿足學生相應的條件后,校驗周期可延長為3年或5年。 10.工業管道用安全閥 校準每年至少進行一次,特殊情況下應遵循相關技術規范。 對于一個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,在滿足企業相應的條件后,校驗周期最多我們可以通過延長為3年。 11. 鍋爐用安全閥 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鍋爐安全閥,安全閥的檢查一般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。 12. 壓力表 每年至少校驗1次。 13. 爆破片 每年至少校驗1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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